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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存量 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2024-05-11 15:42:05 来源: 作者: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严格落实对应去化周期的住宅用地供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严格落实对应去化周期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遏制部分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不合理增长。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负责人表示,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工作,指导各地充分保障住房建设需求,因城施策、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的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商业办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建立了对应商品房去化周期和土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双向调节机制,要求因城施策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城市,应当从严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

  《通知》要求,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至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中指研究院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全国重点50城商品住宅可售面积出清周期超20个月,其中仅一线城市平均库存出清周期低于18个月,个别二线城市出清周期处于合理水平。

  据易居研究院对3月份全国10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存销比进行排序,其中,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城市有10个城市,分别为韶关、西宁、舟山、洛阳、哈尔滨、嘉善、晋江、泉州、唐山和江阴。

  上述负责人表示,应合理控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较长城市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通知》要求各地在年内实施供地的过程中,严格对照最新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及时调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特别对于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坚决遏制存量土地不合理增长态势。对于其他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合理控制其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和节奏,确保存量不增加,逐步盘活消化。

  中信证券认为,政策趋势已经明朗,重点在消化房地产库存,刺激合理住房需求释放。

  《通知》还强调,要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各地要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在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应保尽保,要求多措并举统筹盘活各类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该负责人表示,坚持保障民生,继续优先保障各类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安置房等项目的土地供应,应保尽保。

  据悉,自然资源部在加强对新增住宅用地供应工作指导的同时,也在积极研究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品质、助力转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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